标题 | 就惠东巽寮天后宫(凤嘴路南)海鲜特产店对其父亲搜身强制消费行为的举报 | 投诉单号 | 3025011210581409301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12 10:58:14.0 | 答复时间 | 2025-01-15 14:59:11.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就惠东巽寮天后宫(凤嘴路南)海鲜特产店对其父亲搜身强制消费行为的举报
诉求内容:就其父亲于2025年1月11日凌晨5点乘泉州至贵州印江县的客运大巴车牌号为贵DC**69,在途经福建长汀县时与车上乘客下车上厕所的途中,被此广东商家的人员以免费送纸巾为由围堵在一起进行搜身且强制扫码消费后才可离开,消费金额为999元,商家给予了两瓶王茅创始人酒为消费物品,并且还进行言语恐吓与威胁!
1.希望相关部门就其商家对其父亲进行了搜身进行强制消费望行为进行严查,不要姑息此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做出处罚与警告以示公正。2.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调查此商家的经营许可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查看是否合法经营。3.望相关部门能够促使此商家退还其父亲被骗钱财。
2025-01-12 10:5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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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你好,关于您反馈的【惠东巽寮天后宫(凤嘴路南)海鲜特产店对其父亲搜身强制消费行为的举报】经调处,现告知如下:根据《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 第550号)第三条,《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 第32号)第三条、第八条,《广东省旅游条例》第五条、第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旅行社主管部门为文广旅体部门。同时,经核查,投诉人表示其父亲是在福建的一个服务区被几个人拦下来强制消费,当时扫的是微信付款,微信付款码商家的名称显示为:海鲜特产店。但是该地址在巽寮没有商家信息。事发地不在广东省。建议您向事发地所在文广旅体部门反馈。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5 14:5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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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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