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典型案例文章后给予答复,文件提到你局应尽到哪些责任? | 投诉单号 | 3024110810472707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8 10:47:27.0 | 答复时间 | 2024-11-19 10:31: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典型案例文章后给予答复,文件提到你局应尽到哪些责任?
诉求内容:今年7月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依法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典型案例的通知,惠州市苏粤生态有限公司再经营过程中,对于该公司没有售卖禽类资质而进行交易是否违法违规?没有孵化资质确对外宣传自己孵化禽类是否违法违规?从其他孵化场低价拿鸡苗高价卖与农户, 单价赚取10多倍利润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对于市场上查不到的药品进行销售是否合法合规?对于私人定制的7-8包药品,成本不到200元却高价15000售卖赚取近200倍利润是否合法合规?该公司虽然已经宣布倒闭,对于犯罪违法违规是否有处罚?难道犯罪后宣布倒闭就可以不追责了吗?请给我官方具有法律效益的答复说辞
2024-11-08 10:4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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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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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请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典型案例文章后给予答复,文件提到你局应尽到哪些责任?】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涉惠州市苏粤生态有限公司经营行为我局的职能:1.是否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2.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情况,将相关线索告知相关部门;3.对辖区饲料和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4.畜牧业生产管理。 针对涉及我局职责,我局一是对惠州市苏粤生态有限公司经营依法就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行为立案调查;二是将惠州市苏粤生态有限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线索告知公安部门,将惠州市苏粤生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广告宣传方面规定的线索告知市场监督部门,同时我局已调解了惠州市苏粤生态有限公司与四个养殖户的赔偿纠纷,对未能调解的纠纷,已建议养殖户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能进一步提供其他资料(如种禽购买合同、兽药购买协议(包括兽药清单)、付款凭证、种禽检验报告、兽药检验报告等),我局将进一步跟进调查。 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民:
您好,关于“请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典型案例文章后给予答复,文件提到你局应尽到哪些责任?”的投诉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前往惠州市苏粤生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惠州市惠阳开发区惠南大道西侧的厂房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已搬离,现场未见该公司相关人员,在该公司经营场所未见有鸭苗、鸡苗等活禽苗在现场。现场未找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未见有相关产品;通过拨打惠州市苏粤生态有限公司注册预留电话,无人接听,未能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我局已将该公司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经多次现场核查,均未见该公司有相关经营的行为。建议双方根据签订的协议(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11月18日通过短信告知诉求人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0752-3501686咨询。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10:3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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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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